学院改制成立前隶属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领导,保卫工作一直委托兰炼公安处、兰化公安处代管。2001年10月学院成立保卫处;2002年4月学院行文,将保卫处业务关系归口兰州市公安局领导。
保卫处是在原保卫科的基础上于2001年10月成立的。部门现有工作人员10人,其中讲师1人,高教管理助理研究员3人,助理经济师1人。设有处长1名,副处长1名,消防安全专干1名、户籍内勤干事1名,治安干事2名,楼宇值班员4名。
保卫处在学院行政的直接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,业务上受兰州市公安局指导。主要承担全院的稳定、治安、门卫、消防安全、户籍管理以及综合治理诸项工作。以维护学院的政治稳定和正常秩序为总目标,牢固树立“教学中心”、“学生第一”的思想,本着“打防结合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以“发案少、秩序好、内部稳定、师生满意”为标准,以“四防”为重点,以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为主要手段,协助公安机关处置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职能部门。